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档案的必备材料。
高校毕业生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机构可享受以下服务:
(1)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2)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3)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4)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5)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6)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7)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咨询电话:档案管理0432-62507901
党组关系0432-6250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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