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一、政策要点
对吉林市内各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困难毕业生,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二、条件范围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学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2.残疾高校毕业生;
3.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含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原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及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三、资金标准
按每人一次性1500元补贴的标准进行补贴。学习期间获得过助学贷款的,按每人800元进行补贴。
四、申报要件
1.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低保证/低保折/低保卡、残疾证、助学贷款合同、特困证、原扶贫卡/扶贫办系统截图;
3.县级以上民政局开具的低保证明/贫困证明;
4.承诺书。
五、办理流程
驻市各高校、中职(含技工学校)负责收集材料并初审后,报市人才中心创业指导科复核。
六、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0432-62507816、6250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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