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一、政策内容
落实积极的就业优惠政策,减轻高校毕业生社保缴费负担。
二、条件范围
1、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吉林市籍高校毕业生,已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未满3年的今年可继续申报;未享受过社保补贴政策的今年可申报并享受社保补贴政策3年。
2、离校2年内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吉林市籍高校毕业生,今年可申报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2年。
三、补贴比例
按当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数额的50%给予补贴。(当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数额是指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和100%为基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超出100%为基数缴费的,按最高100%缴费的实际总额计算。)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户口地(长期居住地)所在社区申报。
2、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申报。
注:从2022年开始,初次申报社保补贴人员以《就业创业证》上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时间为享受补贴时间。
五、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户口地(长期居住地)所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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