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扶持政策
一、政策要点
(一)扶持方向
全省择优扶持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并给予扶持资金。
(二)申报条件
1.在吉林市内由3名以上,年龄为18-4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组成的创新创业团队。
2.截至政策申报日,在吉林市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的企业或机构,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内部组建的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团队(小组)。
3.拥有高成长性的主营业态、明确清晰的市场发展规划。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成熟的市场产品或经营盈利模式,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主体。
4.青年人才为创始人或出资比例不低于30%的合资实体,项目预期产值、利税等前景良好。
5.年度营业收入为50万元及以上。
二、申请流程
(一)下发通知
以市人社局文件《关于开展xxxx年度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向各县(市)区人社局发送申报通知文件。
(二)组织申报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进行申报,填写《吉林省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扶持申报书》,并对认定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查。
(三)材料初审及实地考察
市人才服务中心对各县(市)区初筛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并将初审情况报市人社局,经市人社局.确认后,下发《关于对申报xxxx年度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开展实地考察工作的通知》,并会同市财政局对通过初审的创新创业团队开展实地考察或抽查。
(四)材料复审
组织经初审和实地考察后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报省人社厅,由省人社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五)评审及答辩
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进行评审和实地踏查,由省财政厅进行涉企查重。通过评审的团队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式3份报送至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省人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后确定扶持项目名单。
(六)公示、审议及资金拨付
由省人社厅对拟扶持的创新创业团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党组会审议,由省财政厅按相关程序拨付资金。
三、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0432-6250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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