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2年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要负责部门:企业所在地区工商部门
内容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积极就业政策有关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09]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