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才市场流动人员办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需备案材料 (2013年)
1. 出具本人填写的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2份
2. 出具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3. 出具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
4. 出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 出具与工作单位签定的用工合同原件
6. 1寸照片3张(初级专业技术认定表粘贴2张,身份证复印件粘贴1张)
吉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62507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