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为了全面掌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制定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对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帮扶,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要求,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开展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实名制登记工作。
二、登记对象
每年7月1日起,有就业意愿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本省户籍离校三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吉林市生源(吉林市户籍)应届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在吉林市求职的外地生源(非吉林市户籍)应届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三、登记所需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户口簿(吉林市生源毕业生需提供);
(三)毕业证原件;
(四)就业报到证原件;
(五)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低保家庭大学生需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大学生需提供残疾证等)。
四、登记时间
凡符合登记对象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于8月31日前,主动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实名登记信息采集。
五、登记内容
吉林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内容由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就业服务需求和求职意向等方面组成。
六、登记后享受的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依据登记毕业生的需求,免费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就业信息、就业岗位推荐、求职补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服务。
吉林市2017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实名登记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决定开展2017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吉林市生源和在吉林市求职的外地生源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以下简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登记时间
凡符合登记对象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于8月31日前,主动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实名登记。
三、所需材料
符合登记对象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时,应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家庭户口簿(吉林市户籍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低保家庭大学生需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大学生需提供残疾证)。
四、相关政策
在我市进行了实名登记并在我市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我市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和就业政策扶持范围(具体政策内容登陆吉林市人才网www.jlsrc.com,浏览或下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南》)。
咨询电话:62507871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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