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 4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包括中共预备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哲学(一级学科)、法学(一级学科)、政治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中国史(一级学科)专业。具有硕士研究学历学位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及本科专业应至少一项为以下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一级学科)、政治学类、哲学(一级学科)、哲学类、 中国史(一级学科)、历史学类、法学(一级学科)。 博士入职月工资,中级职称薪酬8000元以上,副高级9000元以上,正高级11000元以上。 "1.基础安家费:领军人才100-200万元,博士40-55万元,博士后加5万。博士研究生毕业院校属国外一流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增加安家费5万元。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含并列)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科院期刊数据库(含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收录的1区和2区论文(大区)增加安家费,1区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的,增加10万元,发表2篇的,增加7万元,发表1篇的,增加5万元;2区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的增加2万元(此四项按最高标准不重复计算)
2.科研启动经费:领军人才100-300万元,博士:自然科学20万元,人文社科10万元。
3.科研绩效:入职后获纵向资助的项目,学校给予100%配套科研经费;发表的科技学术论文按照学校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4.高层次人才津贴:每年1.2-6万元。
5.配偶安置:领军人才安置配偶工作,博士协调安排配偶工作。
6.子女入学:协调解决子女入学(基础教育阶段)。
7.过渡期住房:提供可居住教师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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